透明质酸钠备案相关法规知识
①《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》(2022年第103号)提到:透明质酸钠作为一种保湿补水成分,已在化妆品中应用。以涂擦、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,施用于皮肤、毛发、指甲、口唇等人体表面,以清洁、保护、修饰、美化为目的的含透明质酸钠产品,不作为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管理。该类产品不应当宣称医疗用途。
②经修饰的透明质酸钠经验证后如相关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特性与透明质酸钠一致,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可参照本公告执行。
③透明质酸≠透明质酸钠。产品中只添加了透明质酸钠及其衍生物而没有添加透明质酸,即成分表中无“透明质酸”则该产品命名时不能称透明质酸,而应明确为透明质酸钠。比如:原来某面膜中添加了透明质酸钠,新法规实施前产品名称为“透明质酸面膜/玻尿酸面膜”,现在的产品名称应为“透明质酸钠面膜/玻尿酸钠面膜”。
④多重透明质酸钠复配添加,宣称透明质酸钠的保湿功效,应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:其中一种透明质酸钠的比例达到起效量,或者复配原料组有相应的数据支持。
透明质酸钠具有优异的性能,目前市场应用广泛、用量稳定,关于透明质酸钠的组合应用,或者在透明质酸结构的基础上进行改性等创新性的开发应用,未来还有更多的可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