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说,你的化妆品要改名了?(下)
化妆品命名注意事项
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
· 商标名注意事项:
(1) 不能涉及宣称医疗效果;
(2) 不能涉及产品不具备的功效;
(3) 涉及到暗示含有某类化妆品原料时:如果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,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;如果是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,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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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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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的通用名,就是一些表明产品主要原料、主要功效成分、产品功能或者描述产品用途、使用部位等的文字。
通用名注意事项:
(1) 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,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,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;
(2) 使用动物、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、颜色或者形状的,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,命名时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动物、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加香型、颜色或者形状的形式,也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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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性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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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的属性名,应当表明产品真实的物理性状或者形态,如膏霜、乳、乳液、啫喱、胶等。例如“洗面奶”中的“奶”字代表了产品呈现白色乳液状,“精华液”中的“液”字代表了产品呈现流体状。但是约定俗成、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以省略通用名或者属性名,例如口红、护发素、面膜等。
属性名注意事项:
属性名应不超出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中产品剂型分类目录的范围。
截图来自网络
在成分关注度居高不下的当下,监管部门对于成分原料宣传的监管也进一步规范,实现监管与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,从而促进行业向好发展。
知识变现
Q:如果化妆品名称中的通用名想使用具体原料名称,有什么注意事项呢?
A: 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,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,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,如产品名称为“某某氨基酸面膜”,产品功效宣称为抗皱,则产品配方中应包含氨基酸,不能虚假炒作功效。